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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关于学习《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心得体会

  来源:横县县委 作者:唐小若    发布时间:2017-07-15 09:06

  2017年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印发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既遵循了中央《问责条例》的主要精神,又紧密结合广西实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以强有力问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使党的问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高度政治自觉迅速组织学习宣传,确保实现全覆盖。《实施办法》分为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结果运用和监督检查、附则等共六章29条。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六个方面问题,细化17类问责情形,开列出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坚持务实管用,细化问责程序,对问责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终身问责等环节作了进一步补充完善,突出了对问责结果的运用,增强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确保问责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横县县委把《实施办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纳入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以高度政治自觉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使《实施办法》真正入脑入心。作为一班之长,我坚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同时,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严格对照《实施办法》查找个人问题和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党性观念,树牢底线意识,激发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事热情,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县委将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高度责任感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今年,横县县委结合县情,出台了《横县开展“茉莉清风”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强责任正党风、惩贪腐扬清风、严队伍强作风、严制度引新风、重教育兴廉风五大活动,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全县腐败现象明显减少,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干事创业氛围明显增强,打造具有横县特色的“茉莉清风”党风廉政建设品牌。为了着力解决落实“两个责任”的突出问题,横县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对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责、明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考责、督责、问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深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考评,促使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自觉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以高标准严要求问责追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管党治党要求落地生根。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党建、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利用问责利器严肃问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尤其是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的领导干部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共通报批评3人,立案调查2人。当前我县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软、疲的思想,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还不够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印发的《实施办法》精神要求,加大“责”的力度,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

  下一步,我将继续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贯彻《实施办法》规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横县,为南宁市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个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梁 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