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兴宁区:五措并举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

  来源:兴宁区纪委 作者:陈晨    发布时间:2017-08-10 16:25

  自治区、南宁市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以来,兴宁区高度重视,契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城区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动员部署。兴宁区按照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规格,在区委的领导下高位推进“回头看”工作。区委召开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会议,区委书记对自查清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常务副区长和城区纪委书记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及时下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迎接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持续查改确保自查自纠落实到位。4月份,召开城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再动员再部署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自身继续深入自查自纠,完善制度规定。

  二是积极宣传造势,拓展监督渠道。对“回头看”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充分利用公共场所LED电子屏载体滚动宣传“回头看”工作,印制“回头看”工作宣传环保袋5000个,宣传扇子5000把,小卡片2000份,悬挂宣传横幅101条、张贴宣传板报236幅,提高宣传全覆盖,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运用互联网+模式,通过网站、微博、“廉洁兴宁”、“清风三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将民生资金、政务信息、党风政风等资讯进行社会公开,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用新的典型案例充实廉政基地展厅内容,开放给城区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三是全面系统梳理,深入自查自纠。组织城区66个单位、83个二层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实事求是查找和解决存在问题。着重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研究部署上级巡视巡察整改完成等情况,特别是对2013年以来相关财务票据作了进一步自查,对违规款项做好自查清退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城区各单位通过自查自纠主动报告问题148个,列出整改措施148条。共处理相关人员198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共191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人。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和整改。从各纪(工)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开展交叉检查,对各部门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通报批评3个单位、5人,免职1人,责令书面检查7人;对庸、懒、散、慢等现象进行问责,免职1人,通报批评4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对公车私用问题解聘1人,约谈1人,并对66辆公务用车喷涂“兴宁公务”统一标识。财政、人社分别牵头开展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检查66个单位和部门,发现问题2 个;城区纪委排查发票线索21条。将城区九届党委第一轮巡察与“回头看”工作结合,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察组目前已移交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3条,城区纪委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五是编密制度笼子,巩固工作成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委、政府、纪委出台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共计32项,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3项。其中,“回头看”工作期间制定出台制度规定1项、修改完善制度规定1项,正在审议修订完善关于兴宁区公务接待标准、兴宁区车辆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等方面的制度4项。

  

  编辑: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