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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三塘镇:五举措抓实“回头看”工作

  来源:兴宁区三塘镇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26 16:35

  兴宁区三塘镇根据南宁市、兴宁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在辖区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通过五项举措,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南宁市和兴宁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要求和部署,镇党委成立“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担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政府和人大三家班子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宣传委员担任,组员由镇直各站所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回头看”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统一开展,确保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宣传窗口,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子屏滚动宣传“回头看”工作内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廉政标语等内容,结合各村(社区)基层廉洁工作站开展走访检查工作,向村(居)民发放“回头看”宣传购物袋1000余只、清风廉洁扇1000多把,极大的提高了群众对“回头看”工作认知度和知晓率。在昆仑大道和十里花卉长廊两侧、镇街区、乡村主干道及各村(居)委所在地等人流密集区域悬挂横幅50余条,张贴宣传板报20余处。

  对照“十种”问题,认真开展自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着重对照“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大办婚丧喜庆和其他‘四风’问题”等十种问题类型开展自查工作。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三塘村三塘坡惠民资金建设项目验收时,相关干部在没有掌握项目建设工程量实际完成数的情况下,仍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造成财政资金流失4万余元;那况村委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的情况下,违规用集体资金给干部和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抓好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自查工作中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分解到具体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核查,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按照整改计划及时限,及时办结落实,并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如惠民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约束,推进行政事务规范化管理,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为干部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要求,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通过网络、微信平台、电话、来信来访等各种有效形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拓宽举报渠道,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同时,镇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做到“零容忍”,在全镇形成正风反腐强大震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回头看”工作期间,利用“第一种形态”对10人次进行红耳、扯袖式的谈话提醒、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利用“第二种形态”对9人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8人。

 

 

编辑:梁 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