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南宁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南宁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3-13 16: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纪委、监察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14个。接受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察局仍属市政府序列,接受市政府和自治区监察厅的领导。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检查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检查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建设。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制订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地方性行政监察的规章或规范文件。会同市直属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3年成立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为南宁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经费管理形式,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和电化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机关绩效综合管理信息化等相关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工作;承担全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预防、监控、处置工作;承担全市反腐倡廉重要活动和重要案件图片、音像资料的摄制管理工作。

  2015年4月市委实施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后,22个派驻机构经费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保障。主要职责是: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市纪委报告;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单位内设机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对驻在单位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暂挂靠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2个。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对市直机关及各县区、开发区绩效考评相关问题,组织修订和完善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审定市直机关及各县区、开发区年度绩效计划;督促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日常评估和年度绩效考试工作。

  2013年成立南宁市绩效评估中心,为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经费管理形式,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职责是:承担综合考评社会评价和绩效评估的日常具体工作;负责综合考评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绩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南宁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深化“三转”步伐,加快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1.坚持以“一盘棋”的思想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内挖潜力,有效整合,稳步推进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整合县区纪委执纪监督力量,配齐配强一线办案人员;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清理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指导县区纪委按照“三转”要求,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研究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有关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指导性意见,严格执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的制度;积极探索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等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建立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交流推荐制度。

  2.坚持以“高压线”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全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实践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要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全市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3.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腐败案件。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严厉惩处的尺度不变,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办大案、大办案,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要加大自办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执行《关于自办案件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自办案件质量。要用好办案谈话,严格贯彻《关于规范谈话室调查谈话取证有关工作流程的规定》,全程录音录像,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加大治本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扯扯袖子、拉拉衣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案养成大案。

  4.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机制,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子女升学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以及变相公款旅游问题。扎实开展办公场所面积和装修情况、公务用车、考核检查达标活动等专项清理工作。强化执纪监督,加大惩诫问责力度,坚持明察暗访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处理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问责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5.坚持以“扎笼子”的理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注重源头防腐,着力加强廉政文化示范引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坚定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打牢“不想腐”的思想基础。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条规,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有针对性地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扎紧扎实扎牢扎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特别是对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规范党政“一把手”行使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不敢腐”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各个网络系统,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科技含量。继续开展专项巡查工作。明确工作重点,推进目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6.坚持以“建铁军”的目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锤炼“正气、正直、正派”的职业品德;深化“能力素质作风硬化工程”,着力推进“创一流班子、建一流队伍”活动,深入开展“纳谏日”、“服务日”、“开放日”、“评议日”活动,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廉情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的作用,推行开门倡廉、开门信访、开门办案,着力打造“阳光纪检”。推进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评制度,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纪委、监察局为行政性质单位。内设科室有14个,分别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纪检监察1-5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等,机关党委1 个。其中:2013年成立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为南宁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经费管理形式,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暂挂靠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2个。2013年成立南宁市绩效评估中心,为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经费管理形式,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2. 所属单位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级预算单位1个,为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市纪委编制76人、市绩效办编制7人、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编制12、市绩效评估中心编制6人、派驻机构编制95人,编制合计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69人,事业编制16人,工勤编制11人。

  (二)人员构成

  市纪委编制76人、市绩效办编制7人、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编制12、市绩效评估中心编制6人、派驻机构编制95人,编制合计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69人,事业编制16人,工勤编制11人。

  现在职人数173,离休1人,退休33。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预算4470.84万元,同比增加370.44万元,增长9%。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470.84万元,同比增加370.44万元,增长9%。其中:经费拨款4470.84万元,同比增加370.44万元,增长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派驻机构。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支出总预算4470.84万元,基本支出3201.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同比增加454.77万元,增长17%;项目支出1269.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同比减少84.33万元,降低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0.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同比减少129.68万元,降低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同比增加122.94万元,增长53%。

  (3)医疗卫生支出60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同比增加380.73万元,增长167%。

  (4)住房保障支出168.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同比减少3.55万元,降低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201.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同比增加454.77万元,增长1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79.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7%,同比增加739.61万元,增长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78.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同比增加192.47万元,增长6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3.5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同比减少387.13元,降低61%。

  (2)项目支出预算1269.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同比减少84.33万元,降低6%。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47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340.02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7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4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070.7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353.38万元,主要用于本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09.05万元,主要用于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68.39万元,主要用于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机关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8.0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0.85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78.07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8.07万元,比2016年预算227.80万元减少149.73万元,同比下降65.7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7.22万元,比2016年预算20.50万元减少3.28万元,同比下降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厉行节俭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60.85万元,比2016年预算207.30万元减少146.45万元,同比下降70.6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我委局公务用车9辆。

  行政单位保留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

  事业单位公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78.69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6年预算增加192.47万元,增长67.25%,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纪委派驻机构。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1.20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1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和市纪委合署办公的市委巡察办新成立,新购入一批办公设备,还有一些到期的设备的更换。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57.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3%;服务项目采购预算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车改革后委局车辆9辆。

  行政单位保留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

  事业单位公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29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57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宣传教育经费预算金额196.28万元,来源于一般财政预算拨款。

  2. 党风政风监督经费预算金额101.29万元,来源于一般财政预算拨款。

      附件:2017年财政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