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关于印发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6-03-14 09:02

南组通〔2016〕15号

各县(区)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近期,中央组织部召开了全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联合中央纪委机关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自治区纪委机关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6〕4号),对抓好换届纪律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机关制定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2月5日

  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

  2016年1月15日,中央组织部召开了全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并联合中央纪委机关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1月19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自治区纪委机关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6〕4号),对抓好换届纪律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做好我市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确保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不出任何问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及时部署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1.结合南宁市有关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在全市组织部长暨市县乡换届工作会议上,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在市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加以强调。督促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部署。

  2.召开全市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跟进部署。召开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分管部领导及干部监督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中组部、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有关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监督的新精神新要求,并对进一步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专题部署。

  3.各县(区)领导班子换届前进行再部署。在制定印发县(区)换届文件、工作方案时,将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考察工作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换届纪律

  4.加强思想教育。督促指导各县(区)、各单位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采取谈心谈话、召开党组学习会、示范引导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事业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

  5.强化换届风气监督责任。压实党委书记抓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各县(区)党委书记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并在全市组织部长暨市县乡换届工作会议上正式递交市委书记。

  6.广泛组织学习换届纪律。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等学习遵守。督促各县(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时专题学习《通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换届纪律规定的再学习、再教育,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在下发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将《通知》一并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要求严格遵守并加强监督。

  7.加强换届纪律宣传。通过南宁市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九条禁令”的纪律要求和“12388”“12380”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短信举报号码。利用南宁日报、南宁电视台、“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不间断地宣传换届纪律要求。督促各县(区)、各单位广泛深入持续地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九条禁令”的换届纪律规定,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和监督。

  8.开展警示教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利用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每一名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专题警示片、案例剖析等,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自重自省、警钟长鸣。选举前要集中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发挥我市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的治本教育功能,及时以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9.进行专题谈心谈话。督促各县(区)在换届工作开始前,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中专题谈话(3月底前完成),提醒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做到带头遵守、严格执行。

  三、从快从严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10.突出换届关键环节监督。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了解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换届考察期间,在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举报内容,谈话时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的情况,并如实反映在考察材料中;对接到的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考察组会同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在给“两代表一委员”发会议通知时,一并发送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了解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1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市县乡换届工作会议后,通过南宁日报、南宁电视台及“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再次向社会公布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话、短信举报号码,并明确重点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督促组织人事部门举报受理机构在换届期间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举报渠道“全天24小时畅通”。

  12.建立快速查核机制。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及时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组,发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市委组织部组织力量建立直查工作组,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或者对个别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的地方,进行督办或者直接查办,确保一查到底。

  13.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明确查核工作的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对在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不仅要追究调查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14.定期反馈信息。市委组织部定期向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长反馈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和查处情况。

  15.加大通报力度。督促各县(区)、各单位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市委组织部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曝光。

  四、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

  16.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出巡回督查组,对所辖地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和换届风气进行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换届期间,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纪委派出巡回督查组,重点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督促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情况由督查组向被督查县(区)、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或者纪委书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反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17.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现场督导。大会选举期间,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纪检机关以及人大、政协等有关单位,派驻督导组,对下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在各代表团均派驻督导员,与代表团同吃同住,全程参与代表团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18.强化全程纪实监督。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发挥监督制约作用。

  19.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对换届期间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看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纪检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名”。市委组织部通过换届风气巡回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督促自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换届期间各县(区)选人用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20.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协调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收到的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息,及时提供市委组织部掌握。

  21.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各县(区)、各单位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和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

  22.及时通报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换届期间,市委组织部采取印发文件、集中调度、个别约谈等形式,适时通报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现场督导情况,通报各级换届中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和换届风气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23.建立换届风气问责制度。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地方,严肃追究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大、政协以及相关主要领导干部责任,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机关、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

 

编辑: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