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南宁市监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3-03 1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由南宁市监察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南宁市监察局(http://180.141.91.9:8080/govinfo/frontpage.do?method=subChannel&channelid=8a8080d8308d3cdf01308d63e31800f3&orgid=11495)、南宁纪检监察网站(www.liquan001.com)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邮编:530028,电话号码:0771-2625868,传真号码:0771-2616566,电子邮箱:nnjwbgs@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领导兼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局信息发布工作,切实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在信息公开公布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核稿、审稿、签批、公布等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

  (三)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坚持以简明实用、方便群众、有利工作为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更新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放在重要位置,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本年度充分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南宁纪检监察网、新闻媒体、LED屏等媒介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定期由信息教育中心对门户网站和其他用于宣传的电子设备开展检查、更新、维护工作,确保门户网站和相关信息通讯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同时,充分履行市监察局监督检查的职能,发挥市政府特邀监察员的作用,根据特邀监察员工作安排及分组情况,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评议政风行风、作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协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开展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积极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门户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89条。其中,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7条,通过门户网站南宁纪检监察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792条,南宁纪检监察网访问量累计为408811次。同时,通过各级新闻媒体、网站刊发稿件1075篇;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11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积极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全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全面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严格执行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查阅人的任何费用;查阅人通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不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也没有收取其他公开信息的费用。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性还不是很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2016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认识。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涉及范围,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加强督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健全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是抓好建档。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南宁市监察局

  2016年2月25日

 

编辑: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