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来源: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李雅欣    发布时间:2017-12-13 08:3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话音刚落,2017年10月27日,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强烈信号,表明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的决心。

 

  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五年来,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文山会海等中国官场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的问题仍不容忽视,高压之下,仍有极少数人罔顾党纪国法,顶风作案,甚至有的人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段,换一种方式以为就“安全”了。这些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坚持一个信念,那就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钉钉子”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让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

 

  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过硬是根本。思想是灵魂,是一切行动的指南,思想过硬,政治立场才会坚定,理想信念才会坚定。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一起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告诉我们,许多党员干部出现问题,思想滑坡是根源,认为作风问题是小事,不以为意,最后导致触犯党纪国法。而“四风”问题和特权现象,根子就在思想上。只有转变思想,拧紧思想的“总开关”,才能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我们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着力建设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提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是保障。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如果不能让权力运行“开箱入笼”,不能用明规则代替潜规则,“四风”问题就仍会大行其道,不断变换出新的花样。不然,执行层面一旦放松,后果会更加严重。十九大后,中央政治局开局定规矩,根据这几年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更加切合工作实际,增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深化改进作风提供了清晰遵循。中央以上率下,各地各部门也迅速行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把中央做出的有效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地方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以“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常抓长、久久为功是关键。风化俗成需要时间,锲而不舍,方能水滴石穿。“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我们要坚决防止初见成效则见好就收的想法,防止“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以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态度,坚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点一点的解决作风方面的顽疾。我们必须乘胜前进、乘势而上,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抓作风建设,才能把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深化下去,把群众期盼的良好作风变成常态。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要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面好转,让人民群众不断从实实在在的风气之变中增强对党的信任、信心和信赖。

 

 

 

 

 

 

 

 

 

编辑:梁 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