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宁市监察局

梁平江:挺纪在前,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南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20 18:35
[video:在线访谈—梁平江001VA1]
  

                 访谈主题:挺纪在前,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访谈嘉宾:上林县委书记 梁平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2016年以来,上林县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强化一把手责任,带头履行、带头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有声。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严”。

  一、严守责任。县委对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把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清单”形式列出,明确组织领导、改进作风、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等9个方面的责任,划好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责任田”。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我作为“班长”,经常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纪检机关发挥党内监督机关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16年以来,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批示共11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协调解决县纪委“三转”涉及的机构调整、编制划转、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等具体问题11个,亲自督办县住建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重要案件9件。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支持分管部门(单位)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定期向县委、县纪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既当好领导者、组织者,又当好推动者、落实者,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作出表率、树立榜样,全县上行下效,蔚然成风,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释放了示范带动、正风肃纪的正能量。据统计,全县共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手册》350本,交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据实填写。各乡镇、各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共64人,公开承诺坚决带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接受监督承诺书64份,主动公开和报告个人廉洁履职情况132人次。

  二、严格监管。把“严管就是厚爱”工作理念贯穿于领导干部日常监管工作中。一方面,切实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约谈诫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今年6月,各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缓慢等问题进行专题分析,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形式,各自认领责任,剖析原因,立行立改。另一方面,切实带好队伍管好人,从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入手,着力抓好用人、管理和教育等重要环节,使廉洁从政的要求贯穿整个队伍管理过程,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把好用人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注重在重大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一线选人用人,把党性强、作风好、能力强、业绩优的优秀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将廉政谈话作为领导干部履职的必经程序,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让每一位新任干部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二是把好管理关,立足抓小、抓早、抓经常,从严管理干部。在最近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县委严格要求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务必按照规定全部清退违规款。目前,全县已清退个人话费、水电费、物业费等8.2万元,单位清退款项14.8万元,清退超标办公用房60平米,立案审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案件8件涉及22人。三是把好教育关,县委党校在各类专题培训班中安排廉洁从政教育内容,将加强党的纪律、廉洁从政教育等列为培训重点内容;以本县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为题材,拍摄廉政微电影《借钱》,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6年以来,全县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辅导党课3次,接受教育党员干部近3000人,实行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共63人。

  三、严肃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县委印发《实施办法》,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4种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同时,把所追责的问题通过文件、网络等渠道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求“问责一个、警醒一片”。2016年以来,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发生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多起案件,追责问责县扶贫办等责任单位3个、相关责任人员11人;在开展各项专项督查活动中,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缓慢、《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等问题,问责责任单位5个、责任人员2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批涉及28人;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自纠“零问题”,约谈单位党政一把手33人次;因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约谈单位分管领导6人、通报批评“吃”抗旱经费、“拿”群众救助款、“卖”爱心捐赠水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6个涉及12人。

  四、严厉查处。县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对出现问题的干部不包庇、不袒护,在重大违纪问题的执纪审查上加强领导、严厉查处;坚持“一案双查”,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力营造山青水秀的自然生态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共受理信访举报件366件,初核329件,立案审查324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34人,一般干部41人,其他人员249人。在执纪审查过程中,我们围绕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集中精力严肃查处,先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43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等违纪问题25件。比如,2016年查处的大丰镇云温村委原主任虚报百香果种植面积、套取补助资金24万元案件等典型案件,形成了震慑,打出了声威,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上林县委将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编辑:梁 熙